崇明區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加快推動本區創新型經濟發展,支持各類高成長性企業和研發機構升級打造創新型企業總部,根據《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見附件1)和市級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工作要求,現開展崇明區2024年度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工作。
一、申報對象
申請認定創新型企業總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本區注冊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 億元或市值達到 20 億元,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 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二)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
(三)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 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 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 100 人以上。
(四)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 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五)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六)部分指標未達到但總體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區政府同意并轉報市政府同意后可作為特殊情況研究納入。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請認定創新型企業總部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企業準備材料模板見附件2):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本企業和所投資企業情況,資產、營收、納稅及員工人數情況;
(二)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和納稅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本企業和所投資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文件,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等創新成果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其他需要說明或者證明的材料。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按要求將相關材料提交至區發展改革委。
(二)區發展改革委在申報材料齊全后10 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同步征詢企業注冊所在鄉鎮(園區)意見。
(三)區發展改革委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相關申請提交至區評審小組進行綜合評審后擇優提出認定建議,經區政府同意后,由區政府報市戰新辦。
(四)經市戰新辦會議審議、市政府審定后,獲得認定的企業由市戰新辦批復,統一命名為“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
四、時間要求
請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于7月19日前將相關材料一式五份,膠裝成冊后遞交至上海市崇明區城橋鎮翠竹路1501號崇明區政務服務中心1樓生態服務區綜窗6號-15號窗口;窗口聯系人:黃建琴;聯系電話13761464219。紙質版材料提交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
電子版材料發送至:cm5835@126.com
申報咨詢電話:何老師 69695835
附件:
1.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
2.企業申請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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