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開展2025年(第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5年度第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02、組織實施
請有意向申報的企業于3月21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一份,見附件2),報送至所在街鎮。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03、工作要求
(一)時間要求:各街鎮應于3月24日下班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匯總表(附件1)電子版發送至區經委(僅需電子版,街鎮無需蓋章),及紙質版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一份,附件2)(不含佐證材料)報送至區經委。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二)到期資質復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到期前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根據有效期,2021年申報且在2022年6月公布申報結果獲評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于3月21日前進行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企業向所在街鎮提交復核紙質材料(參照新認定評價要求)。
(三)簡單更名申請:對符合簡單更名要求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請各街鎮參照《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報送更名申請材料。
(四)年度信息更新: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于4月30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通過“專精特新業務辦理-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4年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當年開展復核的企業無需進行信息更新。
04、聯系方式
1.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2.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3.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4.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5.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